新展預告 “護”行天下--------江漢關博物館春季新展
展覽地點:江漢關博物館三樓交流展廳
展覽時間:2018.3.9-2018.4.24
如果說海關是國門,那么護照就是人們進出國門的憑證。如今,我們將護照分為外交、公務、普通護照三種類型,但是,您聽說過華僑護照嗎?
春暖花開之際,在中國晚清四大海關建筑之一的江漢關大樓內,即將舉辦一個與這座歷史建筑十分契合的展覽“護行天下——華僑護照展”。展覽以華僑護照發展歷史證實:只有祖國強大,國人在海外才能有尊嚴地生活和工作。
問題一
護照出現以前,人們怎么出行?
在中國古代除了官員、軍人與商人外,很少有人會離開家鄉去到遠方。因為皇帝希望人們各安其所,從事家傳職業,為官府當差納糧,服役納稅。如果有人想離開居住地,先得經官府同意,拿到通行證才能出發,否則就有失去身份回不了家的危險。
通行證的作用是證明持有者身份,或是表明官府允許持有者出行,并規定出行的范圍與時間。類似其功能的物品,歷代稱呼都有所不同:春秋、秦漢時期叫作“節”,如我國古代最早的通行證“鄂君啟節”(湖北省博物館藏),以及西漢時期蘇武牧羊北海所持之“節”。
現代 耿善昌作《蘇武牧羊》圖
唐代通關文書稱“過所”,宋、明文獻中則為“關引”“ 公驗”“ 符牌”“ 符驗”“ 關券”等等,現在人們則統稱之“護照”。
問題二
沒有護照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持有通行證的人,既有代表國家出使的官員,也有南來北往經營謀生的商人,他們在申請通行證的時候大多能預計路線、確定歸來,但也有人離鄉背井、難計歸途。
我國邊疆遼闊、海岸漫長,自宋元時期起,東南沿海的居民就有往來海外謀生、甚至定居的傳統。東南亞某些華人家族,父子相繼,傳承數百年,仍保持著華人的身份,并與原鄉有緊密的聯系。然而清末以前,他們手中很少有當時政府頒發的有效通行證,無法得到國家的承認與保護,也不能合法的回國。
清末護照的出現
16世紀大航海將整個世界普遍聯系了起來,國際護照開始出現。鴉片戰爭后,英法等國將護照制度引入中國以保護其僑民,清政府也開始考慮向海外華僑頒發護照。19世紀70年代,清政府逐步建立駐外使領館體系,開始登記華僑身份,海外華僑的身份可以由領館登記予以承認。1883年,駐美領館向《排華法案》下入境美國的華人頒發護照,是我國駐外使領館向華僑發放護照的開端。1893年,清政府廢除海禁政策,正式授予各地領事館發給海外華僑回華護照的權利,同時根據與西方簽訂的雙邊條約,亦在國內通商口岸為華僑發放出洋護照,但對護照的申領和格式等未有統一規定。
光緒八年(1882)金山領事館發給華工黃華饒的護照,該紙護照是迄今發現最早的華僑護照
光緒三十二年(1906)南非領事館發給華商潘昌的護照
清宣統元年(1909)舊金山領事館發給華僑胡維秀的護照
民國的華僑護照
民國時期,中國護照的發展開始由各省自行印制、形式各種各樣向統一機構、統一格式發展,相應的護照制度也逐步完善,并頒行了華僑回國、外國人來華簽證以及國人申領出國護照的專門法規,使得我國護照制度向法制化規范化邁進了重要一步。
1912年民國政府規定的華僑回華護照格式
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許多海外僑胞出于愛國熱忱,回國參與抗戰。戰后,國民政府為了幫助參戰或歸國避難華僑返回原僑居地,制定了“華僑復員”的相關辦法。依據相關規定,出現了單紙形式的臨時護照以及其他相應的華僑證件。
1944年《旅外僑民國籍證明書條例》
國民政府承認華僑持有雙重國籍身份,對于華僑申領外國護照身份進入國內的,則根據1930年《查驗外人入境護照規則》與1936年 《外國人來中國護照簽證辦法》相關規則予以管理。
1930年《查驗外人入境護照規則》
新中國的華僑類證照
新中國建立后,不再承認雙重國籍,持外國護照回國定居的華僑紛紛申請中國國籍,而定居海外的華僑華人則可以選擇歸化定居國。華僑護照由此演變為中國護照。今天我們出國游玩、學習、工作、定居前,需要申請的就是這樣一種身份證件。此外,由于歷史及現實政治原因,港澳臺地區的居民持有的身份證件與大陸居民訪問港澳臺地區的身份證件有其特殊性。
港澳同胞回鄉證